各位媒体朋友及广大消费者 :
2016 年 8月 9日,国家食品药监督管理总局 于其官网发布了《总局关于84批次防晒类化妆品实际检出防晒剂成分与产品批件及标识成分不符情况的通告(2016年第116号)》(以下简称为“通告”)。该“通告”涉及到“上海永裕医药有限公司代理的雅漾清爽倍护无香料防晒霜”。
(“通告”链接:http://www.sda.gov.cn/WS01/CL1753/162420.html)
(“通告”链接:http://www.sda.gov.cn/WS01/CL1753/162420.html)
就此通告内容,雅漾品牌在此郑重声明:
1. 通告中涉及采样产品实为假冒产品,“通告”附件已注明:“经上海食药监部门到生产企业现场核查,为涉嫌假冒产品。”
2. “通告”附件所标注的被采样单位:“天津一商友谊新都市百货有限公司(地址:天津市河北区狮子林大街200号)”并非我司授权经销专柜。
3. 样品名称“雅漾清爽倍护无香料防晒霜”及批准文号“国妆特进字J20090525”已于2013年6月7日到期,不再销售。且所采样品批号“AV285”不存在。
雅漾品牌将对涉嫌销售假冒雅漾产品的单位:“天津一商友谊新都市百货有限公司(地址:天津市河北区狮子林大街200号)”提出法律诉讼。
同时,雅漾品牌也在此郑重提醒消费者:为确保您所购买的雅漾产品为原装正品,请务必前往雅漾官网指定专柜或雅漾天猫官方旗舰店购买; 您亦可前往“雅漾中国官网“验证产品的真伪:http://www.eau-thermale-avene.cn/pcCertifiedProduct
特此声明!
雅漾品牌中国区公关部
2016年8月10日